作为公务员,怎样不让领导知道你在申请出国,又能拿到他亲笔签字的工作证明?我2005年本人出国原因辞职公务员,现回来原单位工作,需要办那些手续?因今年39岁能和恢复公务员成分吗?

作为公务员,怎样不让领导知道你在申请出国,又能拿到他亲笔签字的工作证明?



1、作为公务员,怎样不让领导知道你在申请出国,又能拿到他亲笔签字的工作证明?

你这个,隐瞒肯定没戏。 因为作假不太现实,万11个电话查询到你单位,就废了。 最好是找个时机跟领导好好说说。

我2005年本人出国原因辞职公务员,现回来原单位工作,需要办那些手续?因今年39岁能和恢复公务员成分吗?



2、我2005年本人出国原因辞职公务员,现回来原单位工作,需要办那些手续?因今年39岁能和恢复公务员成分吗?

很遗憾,不能考。你与公务员队伍无缘了。 年龄也不行了,1般都是在35以下。至于你为什么辞职,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辞职后就不让考了。

问公务员不能自费出境旅游吗



3、问公务员不能自费出境旅游吗

要看级别,还有就是当地的规定,1般需要审批申报,不是说完全禁止的。

青岛公务员出国最新要求:处级公务员因私出国旅游,听说禁止了,是真的吗?有依据吗?为什么要这么做?都



4、青岛公务员出国最新要求:处级公务员因私出国旅游,听说禁止了,是真的吗?有依据吗?为什么要这么做?都

有依据,你愿意让掌握国家重要职务,秘密甚至钱财的人出国,出去了不回来了怎么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接待禁止饮酒的规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接待禁止饮酒的规

具体见公务员法: 第3条 病假 公务员因疾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第4条 事假 公务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第5条 公假 属下列情况之1者,经领导批准,可以算公假: (1)公务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2)公务员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或其它原因须由公务员在家料理的。 第6条 婚假 公务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3天。男2十5周岁、女2十3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为晚婚。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增加奖励假7天。 第7条 丧葬假 公务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葬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 第8条 探亲假 公务员连续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与父母不住在1起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1)公务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1方探亲假1次,假期3十天。 (2)未婚公务员(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1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现仍与本人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下同),每年给假1次,假期2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司局当年不能给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4十5天。 (3)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假期2十天。 第9条 出境探亲假 凡符合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公务员出境探亲,可以请出境探亲假,假期3个月,归侨、侨眷假期6个月。出境探亲的假期视不同情况可适当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 路程假 公务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或探亲,给予往返路程假。 第十1条 生育假 (1)婚前检查假:公务员进行婚前检查,给假半天。 (2)产前检查假:女性公务员进行产前检查,按实际情况给假。 (3)产假:女性公务员产假9十天,其中产前假十5天;难产的增加假期十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5天。 (4)晚育奖励假:已婚妇女2十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务员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十5天。产妇护理有困难的,此项奖励假亦可由男方使用。 (5)抚育独生子女假:育龄女性公务员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1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至孩子满6个月(晚育奖励假另加)。 (6)怀孕流产假:女性公务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休假。 1.女性公务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假十5天至3十天。 2.女性公务员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4十2天。 (7)哺乳假:女性公务员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3十分钟。 以上(2)、(3)、(4)、(5)、(6)、(7)项均不适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十2条 工伤假 公务员因公受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给予公伤假。 第十3条 搬迁假 公务员因住房搬迁,给假3天。 第十4条 出差假 公务员因公出差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有关准备事宜,给假半天至1天;完成任务返回后,出差超过两周的,给假1天,超过1个月的,给假两天。对于出差的公务员的公休假日,应在出差的地点享受,如果在出差地点未享受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公休假日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5条 值班假 公务员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值班时间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6条 出国准备假 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出国前,给假3十天,准备出国事宜。 第十7条 驻外回国休假 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任期结束回国后,给假3十天,未在任期内休假的,给假6十天,中间休假超假的不再给假。 第十8条 带薪年休假 公务员(不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参加工作不足十年的,休假7天; (2)参加工作满十年不足2十年的,休假十天; (3)参加工作满2十年的,休假十5天。 第十9条 假期计算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出境探亲假、公伤假、出差假、出国准备假、驻外回国休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事假、婚假、丧葬假、值班假、带薪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第2十条 病假期间的待遇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3分之1;超过6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2十1条 事假期间的待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3分之1;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2分之1;超过6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2十2条 探亲假期间的待遇 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第2十3条 出境探亲假期间的待遇 出境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批准续假期间内待遇,按事假规定办理。 第2十4条 生育假期间的待遇 (1)生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1)、(2)项均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2十5条 各类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执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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