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务员规定”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什么意思 ?是否可以跨省申请调动,调动的职位有要求吗?请问公务员规定”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什么意思 ?是否可以跨省申请调动,调动的职位有要求吗?

请问公务员规定”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什么意思 ?是否可以跨省申请调动,调动的职位有要求吗?


1、请问公务员规定”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什么意思 ?是否可以跨省申请调动,调动的职位有要求吗?


最低服务期限5年是指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考国家或其它省份公务员。服务期限的意思,就是你签订的这几年之内都不允许离职,如果离职的话以后都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了。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1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同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相关信息:
1、就是指经过考察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以5年为例,就是指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5年,这5年包括1年的试用期。在这5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1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的内容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立法目的是为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并规范任职定级工作,限制公务员辞职。
3、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已经被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辞职。
4、根据公务员法第8十1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因此,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但是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放弃录用。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



2、请问公务员规定”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什么意思 ?是否可以跨省申请调动,调动的职位有要求吗?


最低服务期限5年是指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考国家或其它省份公务员。服务期限的意思,就是你签订的这几年之内都不允许离职,如果离职的话以后都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了。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1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同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相关信息:
1、就是指经过考察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以5年为例,就是指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5年,这5年包括1年的试用期。在这5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1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的内容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立法目的是为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并规范任职定级工作,限制公务员辞职。
3、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已经被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辞职。
4、根据公务员法第8十1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因此,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但是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放弃录用。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



3、什么级别的公务员可以跨省调动?


地市级的公务员可以跨省调动,属于交流任职,多职务历练。但也有1般公务员为解决两地分居,通过双方组织协商调动。



4、什么级别的官员才要异地任职


法律分析: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按照法律通常解释方法,上诉条文的“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是指的担任某些职务的更为严格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7十5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5、在职公务员有机会跨省调动吗


如果待调入单位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且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是有机会进行调动的,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
1、第5十5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国家行政机关每年应当有1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2、第5十6条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第5十8条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国家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1章中规定:



1、第6十3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2、第6十5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1)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2)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扩展资料:公务员申请转任的必备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1工作职位上。
2、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3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1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1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1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
3、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转任是1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4、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5、具有正当理由。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和职数;本人难以胜任现任职位如专业知识欠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如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无正当理由不得转任。参考资料:


中国网_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人大网_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6、公务员能否在社会组织任职


公务员能否在社会组织任职?不同组织和地区规定不同,需分情况而论,本期法律小讲堂将针对上述问题展开分析。



1、公务员不得在基金会任职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十3条规定,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2、法律法规虽未禁止现职公务员在社会团体任职,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规定了例外。


现行有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虽未禁止现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任职,但根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担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包括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相关依据: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民发〔2015〕166号】


第2条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十条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3年内,1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3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


第1条 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又无其他兼职,且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



3、法律法规虽未禁止公务员在民办非企业任职,但部分地区有例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未禁止公务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任职,但若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任职,须按照组织程序报批,广州市甚至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相关依据: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第2十2条 社会组织坚持政社分开的原则。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兼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现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任职虽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但从公务员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发展以及利益回避角度来看,禁止现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任职或将成为趋势。因此,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任职,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是通过组织程序报批更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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