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是否可以返聘,退休公务员返聘最新规定

退休公务员是否可以返聘


1、退休公务员是否可以返聘


每个国家都有退休制度,而我国的退休制度规定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不管什么职业都是按照的这个标准。那么退休公务员是否可以返聘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退休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1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什么是返聘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9十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此精神,如属工作需要,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是可以返聘的。但对从事党务、行政工作职位的1般不返聘。


有以上知识可以知道,返聘就是对退休人才的再次聘请,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被返聘。退休公务员的返聘也只有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才会返聘。



2、退休公务员返聘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陵毁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孝汪清。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十2条巧前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衍生问题:


返聘期间受伤怎么处理?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3、退休返聘合同只能签1年么?


法律并未对退休返聘协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1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劳动合同意思自治,为自主选择,具体时间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为法律风险考虑,建议签订1年。扩展资料: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1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返聘。



4、禁止退休公务员返聘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干部退休返聘规定。退休后可以返聘。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3》 第7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8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5、公务员退休后返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单位需要即可聘用。


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7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6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2十、2十1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2十3到2十6条、第2十8条、第2十9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4章)。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4十8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7十2条、第7十3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1是劳务报酬,2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1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



6、公务员退休返聘违规吗


1般负责财务的公务员退休后返聘不允许,即使返聘也应有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单位没有权利返聘。其他的可以返聘《公务员》法第3十1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1、退休返聘有年假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1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


主要理由是:



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



2、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有聘用、返聘,也没有禁止退休人员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的经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也规定,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3、公务员退休后能否当股东


公务员退休后能当股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1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十周岁,女年满5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十5周岁、女年满4十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5十周岁,女年满4十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6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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